新北市私立思親老人長期照顧中心(養護型)
核定總床 47 床、一般養護床 24 床、管路養護床 23 床
新北市淡水區下圭柔山114之6號
依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「全國老人福利機構名冊」(115 年 6 月)整理,新北市共 211 家安養・養護機構,分布在 21 個行政區,合計核定總床 10,535 床。下方依行政區列出每家機構的床數、評鑑結果與地址;點進機構可以看電話、資料來源與附近的醫院。
核定總床 47 床、一般養護床 24 床、管路養護床 23 床
新北市淡水區下圭柔山114之6號
核定總床 43 床、一般養護床 22 床、管路養護床 21 床
新北市淡水區竿蓁里中正東路一段27號、27號2樓之1
核定總床 122 床、安養床 122 床
新北市淡水區中正東路 2 段 153 號
核定總床 49 床、一般養護床 25 床、管路養護床 24 床
新北市樹林區保安街二段64號4樓、64號5樓、64號6樓
核定總床 49 床、一般養護床 25 床、管路養護床 24 床
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632巷1號二層
核定總床 47 床、一般養護床 24 床、管路養護床 23 床
新北市樹林區坡內里大安路512號3樓、516號3樓、518號3樓
核定總床 40 床、一般養護床 20 床、管路養護床 20 床
新北市樹林區中山路2段151巷12號5樓、12之1號5樓
核定總床 38 床、一般養護床 19 床、管路養護床 19 床
新北市樹林區大安路323巷10弄14號、16號、18號、20號
核定總床 47 床、一般養護床 24 床、管路養護床 23 床
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632巷1號
核定總床 33 床、一般養護床 20 床、管路養護床 13 床
新北市樹林區中山路2段162號
核定總床 48 床、一般養護床 24 床、管路養護床 24 床
新北市五股區成泰路2段5號、5號2樓、5號3樓、5號4樓、7號2樓、7號3樓、7號4樓、9號2樓、9號3樓、9號4樓
核定總床 39 床、一般養護床 20 床、管路養護床 19 床
新北市五股區集福里成泰路四段10號3樓之2
核定總床 35 床、一般養護床 18 床、管路養護床 17 床
新北市五股區成泰路4段10號3樓之3
核定總床 47 床、一般養護床 24 床、管路養護床 23 床
新北市鶯歌區西鶯里中山路41號
核定總床 40 床、一般養護床 20 床、管路養護床 20 床
新北市鶯歌區永昌里建國路596巷38,40號
核定總床 49 床、一般養護床 25 床、管路養護床 24 床
新北市鶯歌區建國路85號4樓
核定總床 49 床、一般養護床 25 床、管路養護床 24 床
新北市三芝區古庄里四棧橋53之11號1樓
核定總床 49 床、一般養護床 25 床、管路養護床 24 床
新北市三芝區長勤街63號
核定總床 432 床、一般養護床 104 床、管路養護床 50 床、失智床 66 床、安養床 212 床
新北市三芝區後厝里北勢子22-17號
核定總床 41 床、長照床 41 床
新北市林口區三民路75號2樓
核定總床 43 床、一般養護床 22 床、管路養護床 21 床
新北市林口區三民路75號1樓
核定總床 19 床、一般養護床 10 床、管路養護床 9 床
新北市蘆洲區中山一路238、240號各2樓
核定總床 49 床、一般養護床 25 床、管路養護床 24 床
新北市蘆洲區仁德里三民路26巷51號3樓
核定總床 48 床、一般養護床 24 床、管路養護床 24 床
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3段142巷8號8樓
核定總床 36 床、一般養護床 18 床、管路養護床 18 床
新北市泰山區楓樹里明志路一段122巷33號
核定總床 48 床、一般養護床 24 床、管路養護床 24 床
新北市瑞芳區大埔路110號
核定總床 49 床、一般養護床 25 床、管路養護床 24 床
新北市瑞芳區龍川里明燈路3段180號
核定總床 416 床、一般養護床 114 床、管路養護床 60 床、安養床 242 床
新北市萬里區玉田路61號
核定總床 160 床、一般養護床 90 床、管路養護床 70 床
新北市萬里區磺潭里公舘崙23之1號
核定總床 105 床、一般養護床 47 床、管路養護床 40 床、失智床 18 床
新北市深坑區昇高里王軍寮9號
核定總床 78 床、一般養護床 15 床、管路養護床 10 床、安養床 53 床
新北市八里區大崁里中山路1段33號
依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「全國老人福利機構名冊」(115 年 6 月),新北市共有 211 家安養・養護機構,最多的是板橋區 33 家、中和區 30 家、三峽區 23 家;合計核定總床 10,535 床。社家署名冊(115 年 6 月)登載的最近一次評鑑等第(各家評鑑年度不同,年度見各機構頁):乙等 121 家、甲等 70 家、乙等(複評) 15 家、優等 3 家、丙等(複評) 1 家、丙等 1 家。本站依名冊照實列出,不做推薦或排名。
依老人福利法第 34 條,老人福利機構的收費規定要報所在縣市主管機關核定。目前沒有各機構實際收費的公開資料,本站不列價格,實際費用與包含項目請直接洽詢機構。
社會及家庭署名冊的「評鑑」欄登載最近一次評鑑的年度與等第(優等、甲等、乙等、丙等、丁等等)。評鑑大約每 3 至 4 年一次,依機構屬性由衛生福利部或縣市政府辦理,所以各機構的評鑑年度不同;本站一律標出年度,距今 4 年以上的會另外註明,最新結果請向所在縣市政府社會局(處)查詢。住宿式長照機構的評鑑結果目前沒有彙整清冊,本站暫不列出。
依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第 2 條:長期照護型照顧罹患長期慢性病,且需要醫護服務及他人照顧的老人;養護型照顧生活自理能力缺損需他人照顧,或需鼻胃管、胃造廔口、導尿管護理服務的老人;失智照顧型照顧經醫師診斷為失智症中度以上、具行動能力且需受照顧的老人;安養機構照顧需他人照顧或無扶養義務親屬(或扶養義務親屬無扶養能力),且日常生活能自理的老人。各機構實際收住的類型以本站各頁列出的核定床位為準。
衛生福利部「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」(112 年公告)的補助對象,包括入住一般護理之家、老人福利機構(安養床除外)、住宿式長照機構、榮譽國民之家(自費失能、失智養護床)等機構,且經評估符合長照需要等級第 4 級以上的住民。補助額度與申請方式依衛生福利部每年公告,請撥長照專線 1966 或洽所在縣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確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