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市私立新長松老人長期照顧中心(養護型)
核定總床 38 床、一般養護床 19 床、管路養護床 19 床
高雄市鳳山區中山西路70號
依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「全國老人福利機構名冊」(115 年 6 月)整理,高雄市鳳山區共 13 家安養・養護機構,合計核定總床 496 床。點進機構可以看床數、評鑑結果、電話、資料來源與附近的醫院。
核定總床 38 床、一般養護床 19 床、管路養護床 19 床
高雄市鳳山區中山西路70號
核定總床 45 床、一般養護床 25 床、管路養護床 20 床
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6號
核定總床 34 床、一般養護床 19 床、管路養護床 15 床
高雄市鳳山區南京路387巷2之2號
核定總床 30 床、一般養護床 17 床、管路養護床 13 床
高雄市鳳山區南京路391巷1號
核定總床 48 床、一般養護床 24 床、管路養護床 24 床
高雄市鳳山區新甲里南京路49巷6號
核定總床 40 床、一般養護床 20 床、管路養護床 20 床
高雄市鳳山區經武路85之20號
核定總床 33 床、一般養護床 18 床、管路養護床 15 床
高雄市鳳山區經武路85之21號
核定總床 48 床、一般養護床 24 床、管路養護床 24 床
高雄市鳳山區鳳頂路56號
核定總床 30 床、一般養護床 15 床、管路養護床 15 床
高雄市鳳山區文清街125巷16號
核定總床 44 床、一般養護床 22 床、管路養護床 22 床
高雄市鳳山區埤頂里中山東路559號1-3樓
核定總床 22 床、一般養護床 16 床、管路養護床 6 床
高雄市鳳山區五權路97號
核定總床 36 床、一般養護床 18 床、管路養護床 18 床
高雄市鳳山區經武路156號
核定總床 48 床、一般養護床 34 床、管路養護床 14 床
高雄市鳳山區五甲三路12號1-5樓
依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「全國老人福利機構名冊」(115 年 6 月),高雄市鳳山區共有 13 家安養・養護機構;合計核定總床 496 床。社家署名冊(115 年 6 月)登載的最近一次評鑑等第(各家評鑑年度不同,年度見各機構頁):甲等 9 家、乙等 4 家。本站依名冊照實列出,不做推薦或排名。
依老人福利法第 34 條,老人福利機構的收費規定要報所在縣市主管機關核定。目前沒有各機構實際收費的公開資料,本站不列價格,實際費用與包含項目請直接洽詢機構。
社會及家庭署名冊的「評鑑」欄登載最近一次評鑑的年度與等第(優等、甲等、乙等、丙等、丁等等)。評鑑大約每 3 至 4 年一次,依機構屬性由衛生福利部或縣市政府辦理,所以各機構的評鑑年度不同;本站一律標出年度,距今 4 年以上的會另外註明,最新結果請向所在縣市政府社會局(處)查詢。住宿式長照機構的評鑑結果目前沒有彙整清冊,本站暫不列出。
依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第 2 條:長期照護型照顧罹患長期慢性病,且需要醫護服務及他人照顧的老人;養護型照顧生活自理能力缺損需他人照顧,或需鼻胃管、胃造廔口、導尿管護理服務的老人;失智照顧型照顧經醫師診斷為失智症中度以上、具行動能力且需受照顧的老人;安養機構照顧需他人照顧或無扶養義務親屬(或扶養義務親屬無扶養能力),且日常生活能自理的老人。各機構實際收住的類型以本站各頁列出的核定床位為準。
衛生福利部「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」(112 年公告)的補助對象,包括入住一般護理之家、老人福利機構(安養床除外)、住宿式長照機構、榮譽國民之家(自費失能、失智養護床)等機構,且經評估符合長照需要等級第 4 級以上的住民。補助額度與申請方式依衛生福利部每年公告,請撥長照專線 1966 或洽所在縣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確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