仁義護理之家
開放床數 75 床
桃園市龜山區自強南路289號
依衛生福利部「全國開業護理機構清冊」(114 年 12 月);臺北、新北、桃園、臺南以縣市衛生局 2026 年名冊補上新開業的機構整理,桃園市共 45 家護理之家,分布在 11 個行政區,合計開放床數 3,584 床。下方依行政區列出每家機構的床數、評鑑結果與地址;點進機構可以看電話、資料來源與附近的醫院。
括號內是家數;不滿 5 家的行政區沒有獨立頁面,請直接看下方列表。
開放床數 75 床
桃園市龜山區自強南路289號
開放床數 97 床
桃園市龜山區文昌二街79、81號
開放床數 73 床
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七路182巷9號
開放床數 86 床
桃園市龜山區萬壽路二段956號2至6樓
開放床數 99 床
桃園市龜山區復興北路6巷46號
開放床數 48 床
桃園市龜山區光榮路105號B1樓至7樓
開放床數 73 床
桃園市龜山區忠義路二段421、423號
開放床數 60 床
桃園市龜山區大崗里大湖一路79巷35號
開放床數 49 床
桃園市龜山區文化3路516號2樓、3樓
開放床數 60 床
桃園市龜山區復興二路78巷48號
開放床數 39 床
桃園市龜山區萬壽路一段50巷2號
開放床數 49 床
桃園市龜山區舊路里頂湖路123號(6樓,實際為地上5層)
開放床數 310 床
桃園市龜山區舊路村東舊路坑二六之八號
開放床數 48 床
桃園市桃園區中山東路32-20號4樓之1
開放床數 75 床
桃園市桃園區中山東路32-20號7及8樓
開放床數 46 床
桃園市桃園區裕和街35號
開放床數 90 床
桃園市桃園區龍壽街283號
開放床數 95 床
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3段106號6號
開放床數 50 床
桃園市桃園區博愛路67號4樓
開放床數 99 床
桃園市桃園區復興路70號6、7樓
開放床數 60 床
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205號3樓
開放床數 99 床
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三段100號之3
開放床數 83 床
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三段100號6、8樓(實際樓層5、7樓)
開放床數 47 床
桃園市平鎮區和平路86號6樓、7樓
開放床數 198 床
桃園市平鎮區金陵路2段268號
開放床數 80 床
桃園市平鎮區長沙街6號
開放床數 60 床
桃園市平鎮區平南里23鄰上海路89巷38號
開放床數 45 床
桃園市平鎮區延平路二段56號3樓
開放床數 90 床
桃園市中壢區中山東路二段525-7號2樓
開放床數 83 床
桃園市中壢區志廣路119號8樓、9樓
開放床數 158 床
桃園市中壢區崇德三路250號1至4樓、252號1至4樓
開放床數 99 床
桃園市中壢區信義里廈門街91號2樓
開放床數 79 床
桃園市中壢區新生路65號6樓之3
開放床數 74 床
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九龍段168號5樓
開放床數 35 床
桃園市龍潭區高平里高楊南路97之1號1樓
開放床數 66 床
桃園市龍潭區中豐路168號2樓
開放床數 63 床
桃園市楊梅區新成路196號
開放床數 43 床
桃園市楊梅區瑞原里民有路1段258號
開放床數 45 床
桃園市楊梅區富岡里富豐南路109巷106號
開放床數 90 床
桃園市大溪區中華路343號3樓
開放床數 75 床
桃園市大溪區瑞源里石園路760巷316號
開放床數 99 床
桃園市八德區樹仁三街601號1至3樓
開放床數 74 床
桃園市大園區華中街2號3、5樓
開放床數 45 床
桃園市觀音區三和里5鄰快速路九段972號
開放床數 73 床
桃園市新屋區深圳里4鄰深圳七路55號
依衛生福利部「全國開業護理機構清冊」(114 年 12 月);臺北、新北、桃園、臺南以縣市衛生局 2026 年名冊補上新開業的機構,桃園市共有 45 家護理之家,最多的是龜山區 13 家、桃園區 10 家、平鎮 5 家;合計開放床數 3,584 床。衛福部清冊(114 年 12 月)與縣市衛生局名冊登載的評鑑結果:合格 41 家、不合格 3 家。本站依名冊照實列出,不做推薦或排名。
依護理人員法第 21 條,護理機構的收費標準由所在縣市衛生局核定。目前沒有各機構實際收費的公開資料,本站不列價格,實際費用與包含項目請直接洽詢機構。
依護理人員法第 23 條之 1、第 23 條之 2,護理機構評鑑由衛生福利部辦理並公告結果、有效期間及類別。本站列出衛生福利部清冊上的「評鑑結果」與「合格效期」;效期已屆滿或「不合格」的機構,可能已接受新一輪評鑑或複評,最新結果請查衛生福利部公告或洽所在縣市衛生局。
主要差在設立的法律與主管機關:一般護理之家依護理人員法設立,提供受照顧者入住並全時予以護理及健康照護服務;住宿式長照機構依長期照顧服務法設立,以受照顧者入住方式提供全時照顧或夜間住宿等服務;安養中心、養護中心屬於老人福利機構,依老人福利法與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設立。各類機構的收住對象、人力與設施規定不同,可以撥長照專線 1966 洽詢所在縣市的長期照顧管理中心。
衛生福利部「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」(112 年公告)的補助對象,包括入住一般護理之家、老人福利機構(安養床除外)、住宿式長照機構、榮譽國民之家(自費失能、失智養護床)等機構,且經評估符合長照需要等級第 4 級以上的住民。補助額度與申請方式依衛生福利部每年公告,請撥長照專線 1966 或洽所在縣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確認。